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
(试行)
1、范围
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工作人员(含学校相关部门常驻明向校区工作人员)、各学院常驻明向校区辅导员、各部门临时派往明向校区的工作人员,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。
各部门聘用的工作人员、各学院除常驻辅导员外派往明向校区工作的其它人员自行考勤,教师上课考勤另行安排。
2、考勤地点
管委会办公楼门卫室。
3、考勤方式
在考勤点放置指纹考勤机。
4、考勤时间
11月1日开始执行;
常驻人员工作日上午9:00之前,下午15:00之前刷指纹;
其他人员到校区后刷指纹(第一次来校区请先到管委会办公楼门卫室采集数据)。
5.考勤工作由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