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各辅导员每周必须到本人所带各班级检查课堂出勤一次;
2、各辅导员进行课堂出勤检查必须持证,必须在正式上课前结束;
3、各辅导员要自行填写《进课堂工作登记表》,每周一上午将此表复印件交至学院指定负责人,原件本人使用;
4、对发现旷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有关情况,采取干预措施,并酌情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。
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处
2013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