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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向校区辅导员管理细则
来源:   更新日期:2013-09-14  浏览次数:

按照《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》结合明向校区工作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职责

1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确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;针对学生中热点、焦点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,教育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目标,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

2引导大学生养成高尚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,遵守社会公德,尊老爱幼、尊师爱校、友爱互助、诚实守信;帮助学生树立集体观念,遵守校规校纪,建设优良学风,搞好宿舍文明建设;引导学生树立民主法制意识和观念,遵守宪法、法律,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利,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,知法、守法、用法

  3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,热爱生活,悦纳自己,善待他人,融于集体,乐观上进,增强克服困难、承受挫折的能力,处理好学习成才、择业交友、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;加强安全教育,化解矛盾冲突,妥善应对突发事件,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

4、开展大学生生涯规划辅导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,帮助学生建立自主的生涯发展意识,提高独立开展自我探索、职业探索的能力,帮助学生制定和实施生涯规划,树立正确的择业观,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

5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,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,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生涯规划辅导与就业指导、创新素质教育等方面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;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,创新学生工作新思路新办法

6、督查班级导师工作,负责与所在学院学工系统的联系和对接,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

7、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、学年鉴定工作、评奖评优工作,充分发挥这些工作教育杠杆的作用,体现教育引导的意义

8、做好学生资助、勤工助学的管理,要特别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,培养他们的自强精神、健康心理和综合能力

9、在学生党组织担任职务,搞好学生党组织建设

10、担任对应学院新老校区工作联系人,受学院安排指导本院明向校区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

11、搞好班级建设,宿舍建设,注重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班级干部进行培养
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、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不论时间长短都要与学院党委副书记请假。

2、辅导员在接管班级两月内要认识全部学生,三月内要熟悉其基本情况,一学期内要相当熟悉学生各方面情况。

3、手机24小时开启(包括节假日),一接到异常情况报告,第一时间到场处理。

4、要严格执行每晚清点学生人数制度,对缺宿学生严格按《发现缺宿学生应急预案》进行寻找。

5、辅导员每周必须走访所带班级全部宿舍各一次,及时发现宿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。

6、每月每班至少召开1次规范意义上的班会,布置工作任务和进行教育宣讲的会议按需召开。

7、每周到课抽查至少两个班的课堂出勤情况。

8、及时发现表现异常的学生,并持续给予科学关注,并及时上报学院。

9、要热情接待学生,耐心听取学生心声,及时解答学生问题,及时回应学生诉求,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反映。在答复日期后要回访学生。

10、每学期末撰写上报工作总结

11、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行为,首次批评教育,第二次警告并扣发部分津贴,第三次解除聘用关系。

三、考核办法

考核由日常工作考核和学生评价两部分组成。日常工作考核满分80分,学生评价满分20分。每学期一次考核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前10名给予奖励。总分低于60分的,扣除当学期全部工作补贴的60%,继续留察使用,试用期满考核仍低于60分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辅导员所带班级有异常事故发生的,且辅导员本人工作有失职之处的,解除聘用关系,有违法犯罪行为的,追究法律责任。

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处

2013914